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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六个基本要素)

三无产品合同效力?

答:合同标的是三无产品,该合同自始无效。因为合同的标的是三无产品,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无效的追溯力是使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的六大基本要素?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的概念: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有下列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31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简述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

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

4、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救济方式解决。

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法律特征: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的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3、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分别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施工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