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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对楼上居民漏水有何规定和规定 新民法典对楼上居民漏水有何规定? 新民发典关于楼上噪音

1、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

2、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3、若协商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又该怎样索赔?

1、找楼上业主: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缘故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民法典》第296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职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职责。

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职责。

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找开发商: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难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物业要负责吗?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经过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难题,应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职责。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职责。

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难题。又该怎样维权?

《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职责。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

屋面漏水,保修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

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供热或供冷体系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

卫生洁具保修1年;

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如今《民法典》的问世,不仅会影响到我们公民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会影响到各类市场主体的方方面面。

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和进修《民法典》,特别是对于涉及自身权益的部分,更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应当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合法权益,共同助推司法乃至全社会的文明、公平和正义!

同时《民法典》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不仅仅是婚姻家庭的内容,还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侵权职责编等内容,在民法典中都做了较多的改动。

在现代这个社会,我们可以不斤斤计较,但不能做“法盲”,在遇到事务时放弃捍卫自己权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