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超过6个月还能诉讼吗?
不能。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起诉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
-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期限为()
- 当事人对问题的描述不清晰,无法给出准确答复。但是,其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公民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的期限
- 自知道行政决定之日起6个月,或接到行政决定之日起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2年是指什么情况下?
- 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 这条解释该怎么理解,请具体解释一下?和3个月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什么区别?谢谢
- 朋友你好: 你所说的司法解释第41条和你后面说的3个月的期限就是个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 (1)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2)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可以在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的,就可以适用司法解释第41条,实际41条有2层含义,一方面是相对人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起诉,另一方面是,如果不知道或者无从知道诉权,起诉期限则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进行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 不知道这样解释,你是否明白,如果满意,请采纳。